一、认真履行局赋予的监管、督察职责;
1、对资产运营管理处、物业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察每周一次;
2、对资产运营管理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满意度考评每季度一次;
3、保洁情况巡查每天一次;
4、餐饮企业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督查每天一次;
二、市级领导服务定人定责,做到安全、及时、优质;
1、领导楼层、办公室每天巡查一次;
2、领导办公室花卉保持新鲜,定期更换;
3、领导需要的其他保障、服务及时协调办理;
三、对所属二级机构(第一、二房管所、市委幼儿园)加强联系、协调;
四、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建议性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