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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处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7-7-3 作者:

 

    一、认真履行局赋予的监管、督察职责;

    1、对资产运营管理处、物业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督察每周一次;

    2、对资产运营管理处、物业公司、餐饮公司满意度考评每季度一次;

    3、保洁情况巡查每天一次;

    4、餐饮企业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督查每天一次;

    二、市级领导服务定人定责,做到安全、及时、优质;

    1、领导楼层、办公室每天巡查一次;

    2、领导办公室花卉保持新鲜,定期更换;

    3、领导需要的其他保障、服务及时协调办理;

    三、对所属二级机构(第一、二房管所、市委幼儿园)加强联系、协调;

    四、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建议性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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