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消防设备运行记录,督查消防设备运转情况。
二、查看消防设备维保记录,督查消防设备维保情况。
(一)配电房、柴油发电机组等强电设备;
(二)消防水泵房(水箱)及喷淋系统;
(三)温感、烟感、手报;
(四)安全疏散、应急灯系统及防火门、正压送风系统;
(五)监控室、BA室、气体灭火间、灭火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证书。
四、监督设备运行管理处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助体制。
五、每个工作日对市政务中心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督查不少于四次,每周夜间对消防设施设备及值班人员的督查不少于一次。重大节假日、重要接待、会议必须提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六、对市级机关宿舍大院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