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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7-6-29 作者: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努力做到在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其他工作中率先垂范并取得好成绩。

    二、坚持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服从安排,团结协作,高效规范,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做到要求清楚、限时办结,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准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得在电话中或网上聊天;事假、病假按规定请准。

    五、坚持工作点评制度,每周五上午开展处室工作总结点评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注重工作创新,学习借鉴外地人事管理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吸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六、注重工作礼仪。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前先电话预约。通过电话向领导报告工作时,事前拟出文字稿。外来电话要认真准确记录,并及时将需要办理事项告知处室负责人。答复咨询以政策规定为依据,耐心亲切。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咨询政策等工作时,要做好记录并核对无误。

    七、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或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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