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局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建卡、建账、调拨、更新、报废处置等工作;
(三)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状况,按期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四)负责市级机关新建宿舍区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五)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招标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局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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